花蓮縣政府致贈重陽節敬老禮金

花蓮縣政府致贈重陽節敬老禮金

發放對象:於重陽節年滿85歲(含當日,以實歲計)以上至99歲長者,設籍花蓮縣三個月以上並實際居住,且於發放敬老禮金
時尚健在者。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