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自種植植物占用公有土地 玉里鎮公所將依法清理並推動認養機制

私自種植植物占用公有土地 玉里鎮公所將依法清理並推動認養機制

玉里鎮公所指出,公有土地屬全民共有之公共資產,應依相關法令及既定用途妥善規劃與使用,任何個人或團體均不得擅自占用或變更用途。近期巡查發現,部分道路旁空地、綠地、水溝周邊及公共設施範圍,遭私自開墾或種植作物,不僅影響市容景觀,也可能造成排水不良、蚊蟲孳生,甚至妨礙交通視線與公共安全。

玉里鎮公所強調,未經許可占用公有土地已屬違規使用,經查證屬實者,將依法通知限期改善或自行清除;屆期未改善者,公所將代為清理,並得向行為人追償相關費用。

鎮長龔文俊表示,鄉親熱心種植、美化環境的出發點值得肯定,但公有土地之使用須經整體規劃,必須審慎考量植物種類、景觀視覺、安全性及後續維護管理等問題。若民眾依個人喜好隨意種植,容易衍生管理困難與公共安全疑慮。未來若鄉親有意參與環境美化工作,歡迎向公所提出建議,公所將研議開放部分適宜場域,推動公共空間認養制度,在合法、有序的前提下,共同打造宜居環境。

玉里鎮公所呼籲,珍惜並維護公共空間是全民共同責任,如有土地使用需求,應循合法程序向主管機關申請,切勿擅自占用,以免觸法受罰。公所亦將持續加強巡查與宣導工作,共同維護玉里鎮整潔、安全且有序的生活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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