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年度培育原住民族社會工作專業人力學分獎勵

112年度培育原住民族社會工作專業人力學分獎勵

申請對象:具原住民身分且在職,進修各大學校院社會工作相關科系(所)、推廣教育開設社會工作學分班及相關社工學分班。
申請時間:3月1日至5月31日止
申請學科(分):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所訂15學科及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,並以前一年取得學分為限。
補助學科學分費:每1學分補助1,600元整,每人每年度最高獎勵21學分,最高獎勵3萬3,600元。
貼心提醒:
本獎勵只補助學科學分費,並不包含學費及學雜費。
如已接受其他政府機關學分費補助者,無法申請本項獎勵。
詳細要點規定及申請文件表格,請點選網址:https://reurl.cc/02y4G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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