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田山文化園區中長程計畫與地方研商會議

林田山文化園區中長程計畫與地方研商會議

為達到共榮共好之精神,林田山文化園區研擬3期中長程發展計畫,於3月底進行地方研商會議(萬榮場)由 花蓮林管處處長黃群策 做第2次執行進度報告;其中針對第3期工程「森林鐵道」復駛路線以及位於園區外屬萬榮鄉約1.65公頃基地面積的規畫進行討論。

文觀課長馬嘉彥 首先指出,該1.65公頃屬於農牧用地,全區配置因功能屬性不同,因此將辦理興辦事業計畫;場域規畫也分為兩大塊,農牧用地做為活動廣場及農產品展售、另一塊則是做為收費停車場及公廁,預計規畫小型車停車格146輛、大型停車格13輛、男廁20座及女廁15座,這屬於特定目地事業用地,也是要變更地目的部份。除此外,馬嘉彥課長也強調,配合發展林田山文化園區森林小火車路線延伸,未來興辦事業計畫區域將結觀光休閒產業(部落假日巿集、體驗活動、溫泉公泉等),及原住民文化活動(手工藝、傳統美食等),活絡部落經濟發展。
針對森林小火車路線,花蓮林管處治山課長黎壁瑞 表示,以B方案來看,未來小火車復駛路線將直接穿過興辦事業計畫用地,並設置1處停靠站(暫定溫泉公園站),可帶動遊客至展售區消費的觀光人潮。建設課長黃鼎騏後續補充,小火車路線尚未定案,鐵軌預留道路可在日後細部會議討論;值得留意的是,設置停靠站的位置後方有多戶民宅,需評估影響範圍。對此 摩里莎卡部落會議主席楊立 指出,地圖上雖標示公有地,但停靠站處為族人唯一出入口,建議林管處現地會勘再決定位置。另外,針對林田山文化園區興建營運移轉案是否涉及原基法第21條,黃群策處長強調,無論是否涉及原基法,開發前都將和周邊部落進行討論並召開公聽會或說明會,唯請公所協助周邊關係部落之認定。對此,楊立主席指出摩利莎卡及森榮為主要關係部落,不過建議公所及林管處納入明利村。

最後梁光明鄉長 表示,林田山興建案及興辦事業計畫屬於中長期的大型規畫案,此案建構完成後,進入部落的人車將增加,應顧及安全性及隱私權,最重要的是充分與周邊部落進行嚴謹討論,並且了解地方族人的需要。

新聞來源:萬榮鄉公所臉書粉絲專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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