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來運轉挖出日治時期石雕 魏嘉彥指示依文資法辦理

石來運轉挖出日治時期石雕 魏嘉彥指示依文資法辦理

花蓮市長魏嘉彥上任後第一個批示的公文是與文資保存相關的簽呈,執行舊站街景風華再現工程的建設課上簽請示,希望能將11月挖出的童子抱鯉魚石雕像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規定,透過主管機關文化局辦理調查研究報告後再配合辦理保存事宜。魏市長今天批示「如擬」,希望為這座石雕像找到可以安置的場所

文化資產指的是具有各種價值經指定或登錄而成事物,無論是有形或無形。魏嘉彥說,他曾經看過糖業資產保存的相關報導,由於糖業在臺灣有很長的歷史,隨著產業式微,糖業文化資產也面臨著保存的問題。當時受訪的清華大學副教授榮芳杰提到,廣義的文化資產包括法定身份跟無法定身份者,只要值得被保存下來、傳承給下一個世代的東西,就是文化資產。因此對於花蓮市的文資保存,他將會予以重視,也期盼能向市民傳達花蓮市對於文資保存工作的無限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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